各班级: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近期部署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工作(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此项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信息采集对象
具有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信息采集内容和方式
本次核准和补录信息仅为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其余信息学工系统、教务系统已采集。学生需登陆学工系统补录其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并核对其他填报信息。(补录方式见附件)
三、数据报送时间
各班级需组织班级同学在2019年2月24日前完成学工系统中的信息补报工作。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学生信息采集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信息质量。
2.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恰逢寒假,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周密安排,克服现实困难,严格按照时间点完成数据采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学工办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