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做好宁波市关工委“福彩助学•爱心帮困”助学活动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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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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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决定开展“福彩助学•爱心帮困”活动,对在甬高校贫困大学生进行助学,本次活动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提供项目资助,资助总额20万元,其中对贫困大学生资助10万元,资助名额50名(我校5名),每人2000元。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在甬高校贫困大学生获得资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甬高校需成立关工委组织

(2)品学兼优,2018年来未接受过其他渠道助学。

(3)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在校期间家庭突遭重大变故而致贫的贫困大学生。

(4)自愿接受公开资助。

二、资助方法

1.填写“审批表”。申请资助的贫困大学生需填写《甬爱心帮困助学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确定资助对象。“审批表”上交至高校关工委,根据商定名额,由各高校关工委确定资助对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对各地上报的拟资助对象在市关工委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基金会理事会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在市关工委网站公布。

3.发放资助款。在市关工委网站公布资助名单后,各区县(市)关工委主管的协会和高校关工委填写《爱心帮困资助金发放表》,基金会在收到“发放表”后一星期内发放。

三、其他

1.学院排查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并做好条件审核和申请审批表的审查。

2.要坚持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接受公开资助的,请不要申请。

3.每位申请的学生均需填写如实填写《“福彩助学•爱心帮困”助学申请审批表》,负责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失实,基金会可依法追回已发放的资助金,申请者除无条件退回资助金外,还要承担与此引起的后果和损失。

4.11月30日之前,申请人员将《“福彩助学•爱心帮困”助学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1)报送至学工办,同时将《“福彩助学•爱心帮困”资助金发放表》(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学工办邮箱3076623249@qq.com。

                                                       学工办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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