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十佳学生”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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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巩固优良学风建设成效,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立志成才,追求卓越,展示我院学生在立德、求知、创业、自强等方面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群体的引领作用,依据学校《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十佳学生”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共评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勤奋,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评定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除外)。

4、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定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不少于等于8分。

(二)具体条件

各方面表现优异,评定学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3、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4、担任学生干部,甘于奉献、能力突出、成绩显著;

5、在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对学校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步骤与说明

1、报名(11月20日-30日)。

11月23日前,报名人员将《登记表》、《汇总表》、个人生活照2张(要求照片清晰、形象阳光,并在文件名中标明学院、班级、姓名)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3076623249@qq.com,《登记表》纸质版交至学工办董老师处。

2、学院评选,现场展示(另行通知)

3、评定与表彰

获评2018年“十佳学生”由学院发文,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工办

2018年11月21日

  • 附件【登记表.doc】已下载
  • 附件【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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