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发明和创新创业等活动,提升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宁波乐歌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乐歌创新奖学金,现将2018年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奖励先进,择优评选原则。
三、评选程序
1.11月13日之前,由个人/团队提出申请,填写《评审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3076623249@qq.com,纸质版及相关作证材料报送学工办董老师处;
2.学院审查申请人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
3.学工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后发文公布。
4.本通知发布之时,2017-2018学年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或评奖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5.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发明和创新创业等活动的发生时间为:2017年9月-2018年8月
6.个人/团队成员参评要求2017-2018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60%,思想品德和综合能力评价排名班级前60%。(注:团队成员中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同学,在填写《评审表》和《汇总表》的时候剔除)
学工办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