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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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0文章来源:学工办 浏览次数:

各班级:

进一步落实文明寝室建设各项工作,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造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学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
(1)团结向上。寝室全体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公寓楼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寝室成员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中排名靠前;
(3)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行为;
(4)卫生整洁。寝室卫生始终保持整洁,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5)2017-2018学年规范寝室。
三、工作安排
1.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7个寝室(混合寝室按照寝室学院归属推荐)。

2.10月13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表》(纸质版,交至学工办董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93522247@qq.com)。 附件:

1.2017-2018学年规范寝室名单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文明寝室评选标准
3.申报表
4.汇总表

学工办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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