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关于2018年第三学期、暑假有关事项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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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05文章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各研究所、实验中心、各办公室:

  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假期有关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第三学期和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安排,第三学期时间为7月6日至8月2日为第三学期。第三学期教学、招生工作安排按学校教务部的有关通知执行。7月6日至7月20日(双休日正常休息)全校正常上班。7月21日-8月2日,安排教职工轮班。

  二、根据校历安排,教职工暑假轮休时间安排在8月3日至9月14日。请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做好假期前后有关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校的须到学院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8月31日-9月2日(2018级新生报到注册期间)、9月15-16日(星期六、星期日),教职工正常上班,请各位教职工当天上午到学院办公室签到。9月17日开始上课,请有关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三、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办公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组织开展安全自查活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和防失密事件等各项措施。学院将于放假前组织安全检查。

  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参加第三学期教学、暑期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及科研项目学生的安全管理措施。有第三学期教学任务或带学生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培训、做项目的教师是相关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教师要切实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务必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学生的主题会议,强调实验室、学生寝室等用电、用网、用水的相关安全规定以及其它涉及交通、饮食、降温防暑等安全措施。带学生外出社会实践的教师要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五、暑期不开放的各类实验室由学院实验中心进行安全检查后断水断电并粘贴封条进行关闭。如确需使用的,需提前向实验中心申请并落实严格的安全措施,明确假期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钥匙要确定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需妥善存放科研、文秘材料和印章,防止失密、失窃事件发生;上述场所严禁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在假期要加强巡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暑期高温时的防爆、防自燃和降温工作。

  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暑期防台、抗台和应对其它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窗户外侧不要放置花盆、拖把等物品。

  七、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组织和参与非法宗教及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不出入不合身份的场所;不在网上发布、转发不当言论;假期出国(境)的,要事先告知学院,注意人身财物安全。

  八、全体教职工请保持手机畅通,如遇重大事件和突发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九、暑假期间,学院安排管理服务岗人员值班(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期除外),逢周一值班人员在校值班,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其他时间确保值班人员联络畅通。值班名单请见学院网站。


                                       传媒与设计学院党政办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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