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扩大学生资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学校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浙学助【2018】5号、甬教管【2018】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关于浙江省学生资助“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风采征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校热心学生资助事业的团体和个人。请各学院挖掘身边美的事、善的人,踊跃参加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1.个人或者团体均可;
2.在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中,贡献突出、成绩卓著,得到群众高度评价,社会广泛认同;
3.真情奉献爱心,坚持服务经济困难学生,帮助解决和改善其生活、学习等实际困难,促进其成长成才。
(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1.主要讲述团体或个人关爱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捐资助困,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的感人事迹;
2.内容要求真实可靠,亲切可读;
3.语言要求平实简练,主题突出,行文详略得当,结构匀称。
三、推荐名额
1.“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要求每个学院推荐1人。
2.“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要求每个学院推荐1个。
学校将推荐2名“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和2个“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参与省市推荐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报送材料:200字以内的个人(团体)简介和 2000字以内的个人(团体)事迹,行文人称不限。
2.“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报送材料:2000字以内的助学事迹,行文人称不限,人物、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须具体明确。
五、活动实施
本次推荐宣传活动分六个阶段进行:学院推荐---学校初选申报---市级初评---省级初选---现场展示(PPT陈述和答辩)---成果宣传,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和浙江教育科技频道并通过浙江教育报、浙江学生资助网和 “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等将跟进报道。
如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的电子稿报送至690139142@qq.com邮箱。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8】5号
学工办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