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鼓励学生寒假回家与亲人共度春节。毕业生为主楼(24单元2、24单元3、25单元2、26直廊、27、28单元1、29直廊、29单元2、30直廊、31直廊、31单元1、31单元2)和研究生公寓楼(32幢和35幢)从2月10日—2月21日关门并封楼,2月22日开始开放(水、电、网络)。其他公寓楼1月25日-1月28日公寓部将对各公寓楼进行检查,关水关电并张贴封条,封楼时间为1月29日至2月27日。请同学们自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同意学生留校,确实因学院工作安排或学科竞赛集训的,请于1月15日前向董老师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学生假期留校申请表
附件2:学生假期留校安全承诺书
附件3:2018年寒假留校汇总表
学工办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