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离校及学生暑假留校住宿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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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07文章来源:学工办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17年毕业生离校及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请各学院配合做好毕业生离校及暑假学生住宿工作。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

1、毕业生延期留校工作:

根据学院毕业生工作的相关通知和要求,毕业生最晚住宿截止时间为625日。625日后需进行课程考试的毕业生,最晚住宿截止时间为629日。25日后,需延期离校的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毕业生延期离校住宿申请表》,报学院审批,届时将另行安排集中住宿。

612日前,请以班级为单位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毕业生延期离校住宿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工办SC302-1董老师处,《毕业生延期离校住宿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3076623249@qq.com

2、学生公寓毕业生服务工作:

1618日-22日,工作人员将在公寓楼大厅或管理室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清点家具、结清各项费用和退还钥匙、水电卡),请各位毕业班同学本人到各楼管理服务台(室)办理。

2)学生公寓将以成本价格供应纸箱、编织袋等物品,免费为每个寝室提供一卷玻璃绳,有需要者请及时到管理室领取。

3612日起,各毕业生楼将轮流提供碎纸机

4)中心联系了菜鸟驿站现场办理同学们的行李托运,届时将在11-12幢学生公寓前摆摊收件,具体另行通知。

561822日各寝室代表凭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至生活园区后勤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21#学生公寓架空层)办理剩余电费的退费手续。

6612日-622日,在生活园区售卡中心(新食堂一楼)办理餐卡剩余餐费退费手续。

763日起,各楼将开始收取毕业生临时钥匙押金,直接与中心电子离校手续挂钩。请各位毕业生同学积极配合楼内工作人员的工作,在69日(学院电子离校预通过时间)前将临时物业押金10/人交到各楼管理服务室(台),如果有自购需转卖热水器的同学,公寓服务人员将根据自购热水器的名单逐一通知,收取浴室双控阀临时押金120/寝室,热水器拆除经确认双控阀完好后退还押金。

8612-622日,在事务大厅(18#学生公寓架空层)办理二期热水器热水卡剩余费用及水卡押金退费手续。

9)奥克斯空调厂家于618日-622日在事务大厅(18#学生公寓架空层)现场摆摊,万家乐热水器厂家于618日至19日,届时请学生凭热水器租赁协议在事务大厅退费。若学生遗失协议的,请至各楼幢管理员处登记,届时将统一核实后进行退费,具体退费时间另行通知。

10)毕业生离校后,中心将对所有毕业班寝室进行清理。请同学们在625日以前及时清理、带走个人物品。26日下午起中心将对毕业生楼停水停电,进行水电检修等维修项目。

二、暑假学生留校工作 

1、暑假期间因为短学期、实习、社会实践等原因确实需要留校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假期留校申请登记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安全承诺书》,经学院审批后,报后发公司公寓部备案。

261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假期留校申请登记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安全承诺书》纸质版交至学工办SC302-1董老师处,《2017年暑期留校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3076623249@qq.com

三、学生假期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同时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

1、配合学校假期的各项检查,出入应在公寓管理员处做好登记。

2、假期申请留校同学如外出学校过夜,应提前向学院相关辅导员、公寓管理员报备,并注明去向及返校时间。

                                                 学工办

                                             201767

 

附件1.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毕业生延期离校住宿申请表

附件2.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毕业生延期离校住宿汇总表

附件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假期留校申请表

附件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安全承诺书

附件5. 2017年暑期留校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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