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发明和创新创业等活动,提升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宁波乐歌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乐歌创新奖学金,现将2016年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奖励先进,择优评选原则。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
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1、2016年12月25日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乐歌创新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3076623249@qq.com,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工办董老师处;
2、学院审查申请人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
3、学工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后发文公布。
学工办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
附件1:传媒与设计学院“乐歌”创新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乐歌创新奖学金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