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进一步落实文明寝室建设各项工作,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造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以及学校2015—2016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学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
(1)团结向上。寝室全体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公寓楼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寝室成员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中排名靠前;
(3)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行为;
(4)卫生整洁。寝室卫生始终保持整洁,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5)2015-2016学年规范寝室。
三、名额
1516学年学院寝室数共347个,可推荐不多于学院5%的寝室参加学校评选,即17个,请符合要求的寝室于10月24日前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文明寝室申报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文明寝室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办公室SC302-1,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3076623249@qq.com。
附件:1.2015-2016学年规范寝室名单
2.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文明寝室评选标准
3.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文明寝室申报表
4.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文明寝室申报汇总表
学工办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