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与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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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24文章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办法》(宁波理工人[2016]6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安排,现就传媒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等级聘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6月27日上午11点前,申报人员向学院提交专技等级评聘的申请,递交《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2.审核公示
6月27日-29日,人事秘书会同教务秘书、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学院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
71日,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成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报学校。
4.学校人力资源委员会确认聘任结果
7月初,学校人力资源委员会召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聘专门会议,核准聘任结果。组织人事部对学校人力资源委员会的核准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发文聘任。
 
二、业绩认定
(一)项目、论文级别的认定,参照组织人事部、学科科研部、教务部联合制订的论文、项目分类标准执行。校级奖励(荣誉)的界定,以2015年12月23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校级系列荣誉名单(详见附件4)为准。其他在本通知及文件中尚未明确说明的,其成果的认定标准可参照学校组织人事部职称文件,教务部、学科科研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佐证材料按照《申请表》的填写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含目录),统计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2016年6月27日)。提供以下几方面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要求,原件暂存传媒学院):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正式出版、公开发行,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用稿通知和清样一律不统计。著作须有ISBN号,前言或后记等地方应印有作者姓名及其承担部分内容,否则须有相应的字数证明。受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需提供资助证明。调研报告必须为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采纳并在内部刊物或通讯上正式刊登的建议意见(仅限调研项目主持人1人和执笔者1人),需提供刊载证明。
(2)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科研成果鉴定证书。
(3)科研项目批件(立项书)或项目合同书。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或聘任文件。
(5)各类人才,学科、平台、团队负责人,学会负责人等佐证材料需提供聘任文件或相关证明。如人才、学科、平台、团队等经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应对本人填写内容及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承诺;如果因为个人填写内容失实而影响专技等级晋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二)新晋升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直接确定为专业技术四级、专业技术七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可视为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时间。
(三)晋升岗位认定的业绩应在聘任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
(四)任职年限、业绩认定年限要求统一计算至申报截止日,以实足年限为准,期间转到管理岗位或工勤岗位的年限应予扣除。
(五)论文业绩计算,只能算1个人业绩,不能既算第一作者业绩,又算首席通讯作者业绩。
(六)同一岗位有一人以上竞聘的,在同样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先按照符合条件的条数来排名;在条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业绩项数来排名比如论文有5篇也只能算满足一条条件,但项数可以累计算5项;在前述条件还不能区分排名的情况下,按照近两轮聘岗级别以及学历来排序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技等级任职资格审查、业绩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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