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部关于做好2014届学生毕业前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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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03文章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为做好2014届学生毕业前重修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学生有课程未通过,且在第八学期(五年制为第十学期)无机会重修,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
1、第七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开设的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不及格课程经连续重修后仍未通过者;
3、因学籍异动等情况,课程无机会补修者。
注意:各学院(系)必须严格审核考试资格,不符合考试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其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缴费
310-1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陆网站报名,各学院(系)教务办负责审核学生考试报名资格。319-20日,学生凭重修单到资产财务部缴费,逾期不予办理。未完成报名手续者无考试资格。
三、考试时间
毕业前重修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落实教师出卷及安排考场、监考教师,公共课由各开课单位负责安排。423-25日,公共课程考试(23日基础部,24日外语学院,25日信息学院等);428-30日,各学院安排考试。
四、考试工作安排
1、各学院(系、部)在326之前安排相关教师出卷,并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考场,落实监考教师;
2327,各学院(系、部)报考试安排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到学校教务部(纸质版+电子表格),由教务部汇总信息后328之前在学院网上进行公布,学生所在学院(系)教务办负责通知学生到网站上进行查看。
3、各学院(系、部)自行印刷试卷,超过50份的可联系学校印务中心,并做好试卷保密及存档工作;
4、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及时安排试卷批阅工作,在56之前将成绩上报给学校教务部。
     
 
 
 
                                           
教务部
                                           2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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