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与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体育测评的通知
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各方面表现和综合素质的测定和评价。测评的指标体系,既是评价的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根据学校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对2012-2013学年体育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育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全体10、11、12级学生。测评内容为2012-2013学年的表现。备注:关注特殊的测评对象:
1、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曾在传媒与设计学院就读,第二学期转入其他院系学习的学生,参加其转入院系体育测评;
2、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末从其他院系转入、第二学期在传媒与设计学院学习的学生,参加传媒与设计学院体育测评;
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末通过“2+2”考试或者转专业即将转走的同学也参加传媒与设计学院体育测评;
4、已转入浙大试读和已办理休学手续还未复学的同学不参加传媒与设计学院体育测评。
二、体育测评内容
1、体育成绩由体育课成绩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F31)和课外体育活动成绩(F32)两部分组成,分别占60%、40%。其中第一、第二学年采用体育课成绩,其余学年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2、课外体育活动成绩(F32)采用申报测评制,由记实成绩(F321)和评议成绩(F322)两部分组成。其中,记实成绩(F321)即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获得的加分,具体方式参照行为记实成绩的计算方式执行:评议成绩(F322)即班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对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评议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记为85分、75分、60分、50分,具体方式参照体育测评成绩的计算方式执行。课外体育活动成绩(F32)= 记实成绩(F321)x50% + 评议成绩(F322)X50%。
3、体育成绩(F3)的计算公式为:F3=F31×60%+F32×40%。
三、体育测评程序
1、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要求,各班成立5至9人的体育测评考核小组(建议各班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必须在内)。
2、召开班会,同学互评。测评前班级同学根据自身平时体育锻炼情况(包括跑步、打球等)可向全班介绍自己体育锻炼时间,以便班内同学了解。测评时确保测评公平、公正,为学年奖学金评审提供依据。每一位学生的互评得分F11为全班所有同学对其评分的平均值。
3、考评小组评议。班级体育测评考核小组成员(班导师除外)对全班同学评分,每一位同学的考核小组得分F12为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平均值。
四、体育测评工作时间及表格要求
测评工作时间:6月14日―6月28日。各班级在6月28日16:30前将以下表格同时交至学工办公室SC301: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体育评议表》纸质版(共2类:考核小组评议表,同学评议表);
2、《传媒与设计学院体育测评成绩汇总表》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
电子表格、空表格请到李晓老师处领取,电子表格填完后发到nitchuanmei@163.com
体育测评工作联系人:李晓 ,联系电话::88130262,(600)15957427975
附件:体育评议表 res_base/media/upload/article/file/2013_2/6_14/frtkhhx8de3c.doc
体育评议汇总表 res_base/media/upload/article/file/2013_2/6_14/izb7hhx8dtob.xls
传媒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13年 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