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部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05-20文章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3月修订)》(宁波理工教〔2012〕94号)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中美合作办学学生学籍管理补充细则(试行)》(宁波理工教〔2010〕197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全体2012级学生(艺术类除外)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 5月27—28日,各学院(系)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入转专业拟接收人数、接受条件及考(面试)科目及时间等信息;

 2. 6月3—9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登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转专业申请,如实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打印(申请理由不能超过500字),交所在学院(系)审核;

 3.6月13—14日,各学生所在学院(系)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对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转出确认,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成绩单一起报送拟转入学院(系);

 4.6月17—21日,各学院(系)组织转入考核工作,并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意见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

 5.6月26日,各学院(系)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部。

 请各学院(系)对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向相关学生做好政策解释和专业指导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

 

 附件:转专业网上操作流程(学生)

 

                                            教务部

                                         2013年5月14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