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确保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拟在本学期开展毕业生资格的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系)要严格按照所在年级本科教学计划核对课程成绩,成绩单上的课程名称、学分须与教学计划完全一致。教学计划中途如有调整的,请在表格上注明调整内容和调整日期。
2、关注转专业、转学、复学等有学籍异动的学生,审核学生是否已按异动后的教学计划进行“补修”或“课程替代”。“课程替代”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课程替代有关事项的规定(2009年8月修订)》(宁波理工教[2009]147号)执行。
3、对学生的不及格学分(包括学位课卷面分不及格)进行统计和汇总,提醒学生及时进行重修。同一门课程多次重修的,重修学分只计一次。
4、审核学生的公共选修课是否已按规定修满6学分,注意同一课程名称的公共选修课如有选修2次及以上的情况,学分只计一次。
5、仔细审核学生的违纪处分情况,同时向学工部门进行复核。
预审核工作完成后,请各学院(系)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3届毕业生教学计划核对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3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汇总表》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提前毕业申请表》,并于2013年1月17日(周四)前将第一个表格的电子版、后两个表格的书面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上报教务部。
附件1.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3届毕业生教学计划核对表》
附件2.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3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汇总表》
附件3.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提前毕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