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个人信息校对和毕业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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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9文章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毕业班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像片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由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根据文件精神,学院经与中国图片社协商,定于2012年11月23日—11月24日进行201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统一采用本次拍摄的照片为使本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信息校对
电子注册中,学生的基本信息将直接影响到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学生应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校对相关信息。校对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民族等表格中的全部内容。核对时请务必确保上述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如核对无误,请签字;如缺少相关信息,请添加后并签字;如有异议,请将正确信息在备注中进行更正并签字。
身份证号将直接作为照片的文件名,以作相关数据的链接,因此务必确保准确,请同学们仔细核对。各学院(系)在学生完成信息核对后,于11月20日之前反馈信息。
 
二、毕业图像采集拍摄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23日12:40-18:00;11月24日08:00-11:30
地点:NC103、NF101(各学院(系)具体集合及拍摄时间段安排详见附件)
学生如确实有特殊原因
二、服装要求:
要求着装整洁大方,拍摄时所穿的上衣须避开与肤色相近的黄、浅黄、土黄等颜色以及与背景色相近的蓝色。
尽量穿正装,不带围巾。
三、采集费用: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5号文件精神,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按每人15元收取,中国图片社将提供8张2寸照片。采集费用统一在教材费里结算。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系)安排一位工作人员协助拍摄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学生按班级和学号顺序进行拍摄,并协助登记拍摄序号。为防止数据错位,各学院(系)工作人员务必要求学生严格按照专业班级和学号顺序进行拍摄。
 2.2009级中美、中英合作办学项目赴美、赴英学习的毕业生图像采集,可参看个人散拍。
 3.各学院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学生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NC大厅集合排队,等候拍摄,无故不得缺席。为防止出现数据差错,提高工作质量及链接上网准确率,一般要求学生尽量在学校规定的时间里集中进行一次性采集,但个别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集体拍摄的学生,可在11月29日之前,参加个人散拍(详见附件“个人散拍”)
 4.学生拍摄的时间可能会因拍摄进度而稍有变动,请大家理解与支持,良好的秩序,将确保拍摄工作高效率进行。
若有其它不明事项,请向教务部咨询,联系人:袁晓屹,电话:88229123。
 
 
 
                                     教务部
                                     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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