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工部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1-2012学年“十佳学生”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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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0-25文章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我校学生在立德、求知、创业、自强等方面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风貌,发挥先进群体的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12012学年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尚荣知耻,品行端正,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并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条件有:

    1、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异,或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

    2、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在挑战杯竞赛、学科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4、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5、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发明创造、服务社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6、甘于奉献、能力突出、素质过硬、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典范;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对学校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步骤

    (一)各学院(系)推选候选人(1024日-111日)。各学院(系)推荐2-3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求有特色,有亮点,具有分类宣传的典型性。《候选人登记表》及《申请人情况汇总表》书面版于111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同时将《候选人登记表》及《申请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随同个人生活照2张(生活照要求大方清晰并在文件名中标明院系、班级、姓名)发至xal@nit.zju.edu.cn

   (二)学校初审(112日-116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正式候选人。

   (三)学校评选(117-1125日)。

    1、大力宣传。通过广播台、宣传栏、网络等途径,介绍与宣传十佳学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2、组织投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网络投票和院系书面投票,并按得票情况评出前13名。

    3、现场展示。学生工作部组织前13名候选人进行事迹展示,面向学生代表进行汇报。

    4、专家评选。组织专家小组,根据事迹材料及展示汇报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十佳学生建议名单。

    5、学校审核确定十佳学生名单。

    四、表彰与奖励

    1、在优秀学生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2、开展20112012学年十佳学生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学校将通过网络、宣传窗、校报等途径,展示优秀学子风采,树立十佳学生的榜样形象,充分发掘评选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

    五、评选活动组织要求

    1、各学院(系)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大学生争做时代英才,展现理工学子风采。

    2、各学院(系)要把十佳学生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充分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和谐的氛围。

    3、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学生,真正把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附件:“十佳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res_base/media/upload/article/file/2012_4/10_25/7wowh8p7nxdq.doc


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res_base/media/upload/article/file/2012_4/10_25/7kb3h8p7oifd.xls
 



综合事务部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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