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百门专业核心支撑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宁波理工教〔2010〕177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中下旬开展专业核心支撑课程建设第一批项目中期检查及第二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专业核心支撑课程立项项目中期检查
2011年立项的第一批专业核心支撑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实施,参考依据为“附件4”及“附件5”。请各学院(系)在项目中期检查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一份。立项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学校将拨付其余50%项目经费。
二、第二批专业核心支撑课程项目申报
1.申报范围:每个专业已申报的专业核心支撑课程(附件2),其中,“第二批预选”表格中所列课程如无需修改,可直接立项;“第二批待选”表格中所列课程如欲立项,需按表格“备注”的要求重新申报。
2.申报条件:参见附件4。
3.申报程序:需重新申报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核心支撑课程建设规划》(附件3),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学校审批。各学院(系)填写“附件2”中“学院(系)意见”一栏。
请各学院(系)于2012年5月2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文档:中期检查总结报告、附件2、附件3;
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中期检查总结报告、附件1、附件2,各一份;附件3,一式二份。
联系人:徐晓红,联系电话:88229183,E-mail:xxh@nit.zju.edu.cn。
附件:
1.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百门专业核心支撑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第一批中期检查);
2.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百门专业核心支撑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第二批预选及待选);
3.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核心支撑课程建设规划;
4.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百门专业核心支撑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宁波理工教〔2010〕177号);
5.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核心支撑课程建设主要任务。
教务部
2012年5月7日
请各位课程负责老师根据所立项目批次,开展相关工作.请于5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lxf@nit.zju.edu.cn,书面材料交学院教学教务办(SC302-2)李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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