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宣传部、学工部、保卫部、团委关于开展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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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2-03文章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各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评选的通知》(甬高校办〔2011〕6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开展好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思政工作者
1、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的党政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精神,保持思想和行为先进性,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3、热爱和熟悉思想政治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把握时代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开创性工作,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4、政治意识强,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深入实际,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是群众的知心朋友。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1、热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能严于律己,勤于学思、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善于合作、乐于奉献,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2、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善于激发学生学习内动力,能够积极主动地引领学生开展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和“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所带班级成绩良好、到课率高;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推进学生思想教育进公寓、进网络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要求在分块工作及所联系学生群体工作中表现优秀;“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原则上在2010-2011年度学校“优秀班导师”中产生。
(三)优秀大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爱校荣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风建设、“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中发挥引领作用。
2、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2010-2011学年获优秀学生二等以上奖学金(含二等奖学金)。外语成绩优秀,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者优先。
3、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团结合作、诚信待人、勇于创新、自立自强,在学生中有一定感召力和影响力。
4、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且表现优秀。
(四)先进大学生集体
1、获得2010-2011学年学校“先进班级”或 “文明寝室”的学生集体;也可以是表现特别优秀,取得突出成绩,在2010-2011学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的其他学生团队等。
2、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作风,积极响应落实学校有关于学风建设和“大学生文明修身”的方针政策,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发生,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或院系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学习风气浓厚。在学风建设中措施有力,成果显著。
(五)大学生励志标兵
1、思想健康向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有远大理想,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于进取。在压力、挫折、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品行良好,事迹突出。
3、学习内动力强、方法得当,获得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名额及评选时间
    各总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每项荣誉称号各总支推荐1名候选人(集体),并填写《2011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电子文档同时报送)。报学院学工办(电子邮箱:lixiao@nit.zju.edu.cn)。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5日(周一)17:00。经学院审核后,确定“优秀思政工作者”1名、“优秀辅导员(班主任)”1名、“优秀大学生” 1名、“先进大学生集体”1名、“大学生励志标兵”1名报学校学工部。
 

附件: 2011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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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部、学工部、保卫部、团委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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