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支部委员会研究,传媒与设计学院党委审查,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将项丹青等18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提倡署真实姓名。
公示7天,时间自 2019年 10 月22日至2019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0574-88130262
邮箱:qhy0622@nit.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