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以及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学校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院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细则,学院经过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并充分讨论之后,决定推荐以下33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包含3名候补同学,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6日—22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情况。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88130262,联系地址:SC301
学工办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