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针对家庭遭受突发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下,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二次认定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期:三天(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0574-88130262,联系人:高老师。
如有师生对认定情况存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联系反映。
学工办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