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2019年“新丽”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以及学院关于“新丽”奖助学金的评定细则,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金额
学院共评选3名,每人奖励(资助)2000元。
二、 基本评选条件
总体原则: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回报社会,香港知名人士金维明先生在我校设立了 “新丽”奖助学金。因此,评选原则有以下三点: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扶危济贫,帮困助学原则;奖励先进,择优评选原则。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获得2017-2018学年学校各类奖学金(大一学生要求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3.要求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并乐于参加公益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4.同等条件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在各类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环节(如竞赛获奖、专利、论文等)、外语学习中取得成果或为学校 (学院)和班级的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优先考虑;
5.本通知发布之时,上一学年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或评奖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三、推荐人员名单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19年3月26日——3月28日
学工办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