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院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细则,现将评定结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为30名,每名金额为5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总体原则: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改变家庭贫困的面貌积极奋斗,因此,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特殊情况除外。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1、大二以上(含大二)学生。 2、获得者必须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开出的困难证明。 3、获得者必须在学校或者传媒学院2018-2019学年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 4、获得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符合本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5、测评结果日常消费为“一般以上”占测评学生20%以上的(不含20%)者,不能获得励志奖学金。
三、推荐人员名单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15日——17日
学工办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7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