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上级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学校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在行政楼、南北教学区、图书馆、生活园区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展。在学校官网、“平安宁理”等平台上发布相关宣传学习参考资料,欢迎各广大师生员工参观图片展,访问相关网站,下载学习资料。
各单位要切实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普及作为保障校园及师生生命安全、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通过集中教育、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参观展览、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 完善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各单位要把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作为活动周的重要内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深入开展演练活动,做到人人知晓、个个熟悉应急疏散预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
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5:00;
1.学校将在生活区24幢组织模拟开展突发地震,寝室管理员组织学生自救并引导紧急疏散;地震过后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志愿者消防队员和校卫队员进行应急灭火演练,各单位可以组织师生现场观摩。
2.活动周期间,将不定期开展骑行无牌证(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机动车乱停放、骑行电动自行车送外卖等违反交通管理和违规行为的整治活动,发现违规人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并纳入单位年终综治考核。
三、开展排查,及时治理消除灾害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以防灾减灾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暴雨、台风、地震等易发灾害威胁,突出校舍建筑、在建工程、防护设施的隐患排查,突出应急预案、工作机制、物资装备、人员队伍、避灾场所的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隐患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务必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风险,强化管控措施,切实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工作要求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确保责任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落实。
请各单位将宣传教育周相关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17日前报送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燕永波,联系电话:8822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