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强化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绩效管理,决定开展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各学院组织(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学校负责审核抽查并组织各专业负责人的中期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建设期为一年期的项目均需开展中期检查,已完成的可申请结题。
(1) 中期检查项目: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 结题申请项目:对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3)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2.建设期为二年期的项目各学院负责组织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建设情况与问题困难分析。
3.各专业提供自查情况总结。内容包括:本专业所有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目前取得的主要成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设计划。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3月18日前将中期检查表、结题申请表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学院自查报告、各专业自查报告等一式一份纸质版递交至行政楼3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iirelin@nbt.edu.cn。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661818。
附件:
1.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检查一览表
2.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3.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结题申请表
4.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