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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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强化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绩效管理,决定开展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各学院组织(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学校负责审核抽查并组织各专业负责人的中期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建设期为一年期的项目均需开展中期检查,已完成的可申请结题。

(1) 中期检查项目: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 结题申请项目:对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3)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2.建设期为二年期的项目各学院负责组织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建设情况与问题困难分析

3.各专业提供自查情况总结。内容包括:本专业所有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目前取得的主要成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设计划。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3月18日前将中期检查表、结题申请表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学院自查报告、各专业自查报告等一式一份纸质版递交至行政楼3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iirelin@nbt.edu.cn。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661818。

 

附件:

1.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检查一览表

2.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3.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结题申请表

4.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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