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选树优秀典型,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浙大宁理委﹝2021﹞8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先进名额
优良学风班:优秀、良好比例分别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15%。
“星班级”:按照班级学风相关材料占60%,现场展示占40%,共评选10个“星班级”。
二、相关要求
1.材料上报:
各班级于10月12日17:00前将2021-2022学年学风建设工作总结及2022-2023学年学风建设工作计划、《2021-2022学年学风建设相关数据汇总表》(附件2)、《2021-2022学年本科生学习成效汇总表》(附件3)、《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汇总表》(附件4)报学风建设部(联系人:林紫怡,邮箱:2741329476@qq.com)。
2.学院初评:学院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班级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3.现场答辩:PPT汇报,每人3-5分钟,重点介绍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的做法与成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内容:围绕班级建设、学习纪律、学业成绩、日常秩序管理、特色工作等内容开展,具体可参见《9778818威尼斯本科生“优良学风班”、“星”班级创建实施细则(试行)》。评委将对这些考核维度进行综合打分,请于PPT中列出。
学工办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