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老师:何镇飚
数码影视研究与创作协会(DV协会)于2004年10月因新闻、广告专业的教学发展需要应运而生。协会借助新闻传媒实验室这个良好的硬件平台,在分院团委和专业老师的指导下积极挖掘学生的专业创造力,以创造性的思维和专业化的思路努力为培养“复合型、外向型、应用型”的创新人才而服务。
自协会成立以来,协会在分院的大力支持下主动把握校园文化和专业发展的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校园DV剧的创作。会员们创作的《首鼠两端》、《翅膀》、《END》等多部DV剧,充分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也展现了青年人对人生、社会的深刻思考,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协会还成功发起并举办了首届宁波南高教圆区DV短片大赛,在校园中刮起了DV风潮,为推动校园DV文化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另外,会员们还积极参与学院和社会上新闻事件的采访活动,成为了学院学生新闻舞台上一股活跃的有生力量。
协会以“学习、创作、超越”为宗旨,坚持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正以烈火一般的热情和清泉一般的灵感赢得师生们注目的眼光!
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章程
总纲
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简称DV协会,是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与传媒分院团委领导下,应原新闻系开设第二课堂而成立的。协会秉承“学习、创作、交流、实现”的宗旨,扎扎实实做好社团文化,让各社员发挥所长,学习所好,同时为学员拍样应用型人才提供实践平台。
第一章 协会成员
第一条:参加协会的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 承认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的调配
3、 热爱影视,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协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1、 有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2、 有向协会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3、 有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三条:协会成员履行的义务
1、 自觉遵守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2、 暗示参加协会的各系那个活动,即使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因故不能参加的须请假,并说明理由
3、 会员应维护和保持本协会的名誉和形象,不做有损协会形象的事。积极向外界宣传协会,提高协会以及学院的知名度
第二章 协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在法律与传媒分院团委领导下,下设办公室、影视部、制作部、新闻宣传部、社团文化部、广告部和演艺部。协会正副会长、会长助理、各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第五条:协会各部职责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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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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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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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会整体运作,统筹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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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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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务组:主要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整理资料,通知会议,会议记录等
▲ 财务组:主要负责财务管理、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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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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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影视拍摄以及拍摄相关社团、机构的形象宣传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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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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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影视后期制作、活动、影片宣传海报数码制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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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文化部
(市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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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划组:1、编写剧本 2、策划协会内部的活动,如举办讲座、观看影片、建立影片库及其他活动等有利于提升发展协会的系列活动 3、有关影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 活动组:协助分院、学院、其他社团拍摄活动纪录片,拍摄人员可从影视制作部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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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部
(媒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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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组:联系媒介(宁波各大报刊、电台、校报、校广播台、网站)发布协会动态,树立协会形象,扩大协会影响。如有重大活动邀请相关报社、电视台人员参加。
▲ 宣传组:1、向各界媒介投放新闻稿件、视频记录等。2、绘制海报、张贴海报等相关活动的宣传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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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部
(客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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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联组:主要负责拉赞助,制定可行性方案
▲ 客户组:与“客户”(如需要设置形象宣传片的社团、协会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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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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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务组:发现合适演员、安排适当角色。负责演员的化妆、服装、剧务所需道具、场地等
▲ 演绎组:参加影片的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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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奖惩
第六条:每学年评选优秀社团干部等,通报各院系予以表彰,并酌情在德育方面给与加分
第七条:本协会优秀干事可成为下一届社团干部的优先候选人
第八条:3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为自动退会处理
第九条:各部成员的具体工作服从部长(主席团)安排,若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条:协会内部处分分为内部批评、自动退会、勒令退会。各项处分由部长会议决定并在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协会办公室对会员的每次活动进行记录,在学年末作为平邮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 协会例会制度
第十二条:协会例会如无特殊情况一周一次,由各部轮流主持。部长例会由各部门部长主持,实践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三条:例会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四条:本协会经费原则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拨款。
第十五条:各会员缴纳10元/学期的会费
第十六条:热诚欢迎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赞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各部可根据需要自行召开相关会议,会议内容提交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协会成员自行成立拍摄小组,各小组以5——8人为宜,每学年必须定期交出一部由本人参与的影视作品。
第十九条:本章程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1、每位新入社员必须遵守本社的规章制度,加入本社时,请务必看清楚每一条社规,根据每位社员的不同条件,会做酌情处理。如加入后严重违反社规的社员,后果自行负责。另外本社拥有最终解释权。
2、为了社团的统一协调性,每一位加入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的社员都必须服从安排,同心协力,为社团谋发展。
3、作为本社团成员不得加入超过三个社团或部门;专业课程不得挂科2门以上。
4、作为本社团成员必须服从社团安排,本社团活动必须放在第一位。
5、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向每位会员收取每年20元会费,每一位社员必须交纳会费,如有会费出支则需再次收取活动费(收费需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活动费)。费用用途于:拍摄所需道具,社团内部发展,宣传,为活动所有道具使用权归社团所有,不可不经同意外借给其他社团及个人。
6、为了社团的统一协调性,作为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的社员必须统一出席社团例会,全体社员例会为每月一次,各分组小会由各部长组织,没有时间地点限制。
7、社团招开例会或其他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会长或者会长助理请假。
8、作为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的一员必须互相尊重,互相取长补短。不可以有恶性竞争的倾向,不可擅自泄露社团内部特殊工作情况。
9、作为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的一员,如有其他社团来挖人,必须向会长或者副会长提出,如社员有意离开请递交退社报告,以便社员管理。
10、作为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的一员,应积极向会长或者副会长提出建议和意见,让社团在大家的努力下茁壮成长。社员不允许在私下成群、结派,造成社团分裂。如有发现社员有此现象发生,社团将立即开除此社员。
11、不许在社团里有个人主义,特别是骨干人员,严禁把私事带到工作上。对于这样的人要进行警告!如果警告无用的话就开除处理!
12、会长或副会长因事不能管理协会期间,由会长助理代理管理,重要事件向会长或副会长报告。
社团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凡社员具备以下行为之一的,我社团有权责令其退出社团:
1.盗窃社团或他人财物;
2.恶意损坏社团财物;
3.恶意损坏他人作品;
4.恶意损坏他人名义;
5. 以社团名义私自从事商业活动,且数额巨大的;
6.暴力解决社团内外纷争的;
7.破坏社团内部团结的;
8.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9.未经社团允许,私自参与或帮助其他社团活动的
10.肆意泄露社团重要文件及活动计划,对社团活动造成严重损害的;
11.过失而严重影响社团活动的;
12.顶撞社团或部门主管人员,不服从并遵守本章程约束的;
13.不符合社员资格的;
14.任何形式的损害并触及社团利益的不良举动;
符合以上条例的社员,且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社团有权向司法部门上诉。
财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经费来源:会员交纳的会费;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收入本社团所获得的赞助;上级的资助。
第二十三条:经费管理:社团财务由办公室全权管理,在每一学期举行一次的社员大会上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十四条:经费使用原则: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财产。
数码影视研究与制作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