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16年“十佳学生”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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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02文章来源:院学工办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进一步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我校学生在立德、求知、创业、自强等方面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群体的引领作用,依据学校《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16十佳学生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共评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定学年及评定过程中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
、学习刻苦勤奋,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当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合格(60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除外)。
  4
、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活动,当学年寝室卫生成绩不合格未超过三次及以上者。
(二)具体条件
  
各方面表现优异,当学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优秀、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日语N2二级、艺术类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3
、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4
、担任学生干部,甘于奉献、能力突出、成绩显著;
  5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对学校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步骤与说明
(一)候选人推选。各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有特色,有亮点,具有分类宣传的典型性;被推荐的候选人应在所在学院公示,充分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候选人登记表》及《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书面版于117日前报送学工办,同时将电子版随同个人生活照2张(要求照片清晰、形象阳光,并在文件名中标明学院、班级、姓名)发至学工办邮箱3076623249@qq.com
(二)网络宣传与初评(1115-20日)。候选人个人事迹通过学校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以网络投票方式征求意见。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网络投票、学院推荐意见及个人主要事迹,初评14名左右候选人进入现场展示环节。

(三)现场展示与评定(1121-30日)
  
拟于1128日举行现场展示。各位候选人面向师生代表进行6分钟的个人情况与事迹展示汇报,师生代表进行现场打分与投票。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个人事迹及现场展示等情况,审议确定2016十佳学生名单。
(四)宣传与表彰
  
获评2016十佳学生由学校发文,并在学年优秀学生(集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通过网络、宣传窗、校报等途径,展示十佳学生风采,挖掘评选活动的教育内涵,以评促建,以点带面,积极营造书香满园的校风学风。

学工办

2016112

附件1:“十佳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附件2:“十佳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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